2016年2月12日星期五

四川射洪:旧城改造乱象 射洪政府有权就是任性

2008年射洪政府及国土局,为扶持居民安居置业、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等连续发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其中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通过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转让等方式,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旅游服务设施。鼓励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旧城改造和集中安置住房建设。

政府精神感召积极投身建设

2009年幸世文接受射洪县太和镇迎春西路危旧房联建理事组请托和四川锦诚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迎春西路即二幼东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负责人和投资人。

完成相关手续后幸世文投入大量资金和心血,于20103月以四川锦诚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迎春西路危旧房改造片区全体被拆迁户签订《分户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并交射洪县公证处进行公证;201010月迎春西路危旧房改造片区向射洪县人民政府申请将该地区纳入县城中村改造范围获得批准。

据了解由于住户范清元因想高价包揽工程等私利未与理事组达成一致无理阻碍施工,直到20114月才全部完成危旧房拆除工作,按照程序此时可以向有关职能部门完成报建手续了。令人遗憾的是射洪县人民政府突然发文,于201011月起全面冻结县城区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项目;公权力的肆虐全然不顾投资人的心血付出与投资风险。

有权就是任性,某些官员全然不顾基本常识

201110月射洪县人民政府将迎春西路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列为县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处理,由于政府方面出台的《射洪县城中村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理流程》提高门槛要求开发企业必须具备二级资质;幸世文只好找四川省射洪县虹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按照政府方面的要求递交了具有二级资质的四川省射洪县虹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料,并愿意按照规划局将原多层规划设计修改为高层规划设计的要求承建该项目工程,射洪县太和镇人民政府根据《射洪县城中村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理流程》等有关城中村改造的文件规定和幸世文提供的改造资料进行了初审;认定该项目工程条件成熟,改造资料齐全符合上报条件。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由于区划调整原太和镇迎春西路即二幼东划归子昂街道办管辖,街道办书记陈亮、县政府办刘义超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捏造事实诋毁幸世文,要求县政府发文命令四川省射洪县虹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与幸世文的合作,甚至以捏造罪名的方式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县府办刘义超更是亲自带队打着维护群众利益的旗号阻挠正常的生产持续,造成工程进展缓慢;在陈亮和刘义超的运作下,射洪县政府终于作出了违法决定命令公司取消与幸世文的合作,要求公司让任前锦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是哪部法律赋予政府可以干预企业内部管理的职责?又是哪部法律规定政府可以为企业制定合作伙伴?权力真的很任性,缺乏监督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

自此,子昂街道办书记陈亮和政府办刘义超的目的达成了,却造成拆迁户几年来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更给投资人幸世文造成名誉上的损害和直接经济损失2600万元人民币。
后续


   习总书记说:“有些事情不需要什么高深的理论仅靠常识就能处理好的”。四川省射洪县的官员不是不懂常识,而是滥用职权,自作聪明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他们不知道反腐的利剑离他们并不遥远,所谓天网恢恢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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